重庆市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银医项目三期建设采购招标
重庆 2025-03-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ZJZB-2025-12332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银医项目(三期)建设采购
二、招标编号:
ZJZB-2025-1233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现进行重庆市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银医项目(三期)建设采购,本次项目建设投入主要是用于采购信息化软件和软件系统配套设备,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为4450万元(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445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交货期:软件及其配套设备部分须在合同签署后二十四个月内实现整个系统的全面上线。
服务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和其指定位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证书,且证书有效期须超过投标日期:
1)具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遵循以下信息安全与保密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功能、代码、配置以及硬件设备和技术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供应商在软件登录密码、应用程序、前端、后端、数据库、管理策略等方面,必须完全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三级系统安全的全部要求。在硬件架构方面,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三级系统安全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在系统数据相关配置、功能、隐私保护和安全措施方面,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及其员工不得泄露患者、家属的基本信息及隐私;科研所使用的患者信息必须进行脱敏处理,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如违反法律,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院的涉密信息、医生个人隐私信息、知识产权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分类管理,如违反法律,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及供应商的连带责任。
(5)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中间件、数据库)必须满足国家对于信创的适配要求。
(6)供应商需制定切实有效的备份策略,并定期进行恢复测试,要求RTO及RPO均符合数据安全、电子病历评审、三级等保测评、互联互通评审、智慧管理等要求;备份媒介及质量管理均需满足用户方的要求和规范。供应商需对备份文件的安全性、有效性、可恢复性和可用性负责。
(7)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软硬件架构图,安全体系及方法介绍;供应商需制定并完善系统主被动安全防范策略,需制定硬件备用方案,系统备用管理策略等。
(8)供应商需制定应急方案并定期演练,确定执行响应后的目标及效果,明确应急与演练方案的范围、方法、频次,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评价、动态优化、持续改进,跟踪验证。
(9)用户方与供应商项目团队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协议中的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安全与保密要求中的条款,且需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4.供应商须遵循以下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及用户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软件保修期结束后,用户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功能扩展,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和数据库的用户名及密码交接,以及维护工作的交接。
(3)采购人及用户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若第三方对采购人或用户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4)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必须以双方名义共同申请(用户方为第一申请人),其后在为第三方开发时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所产生的收益由双方共享。若发现供应商违反前述约定,用户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诉讼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采购人采购清单内产品因使用未经授权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归用户方所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使用手册等,用户方对本项目的上述成果拥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用户方许可,供应商不得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8)供应商保证,其根据合同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用户方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利等任何权利主张。若任何人对用户方使用该服务主张权利,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有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用户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以及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
5.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服务和要求
(1)二次开发能力迁移服务
供应商需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对用户方技术部门进行系统维护及报表制作方面的培训,以确保用户方信息科人员达到8至10人通过供应商的考核认证。此外,供应商应提供二次开发平台及低代码平台工具,且不得对用户数量设限。
(2)数据迁移服务
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时,必须对用户方现有系统的数据进行整合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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